标      题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34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1-22 10:51:46

时间: 2024-01-22 10:51: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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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结合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政务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税务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2023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聚焦主责主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加强税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2023年度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落实登记、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要求,依法保障社会各界合理获取涉税信息。202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已按照规定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及时调整职能职责,不断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公开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一事一审”,2023年度审核发布信息68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紧扣社会公众需求,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有效做好各类涉税信息的发布。2023年度“西藏税务”公众号共推送原创信息稿件649篇,用户总量为70843人,2023年11月份“西藏税务”微信公众号在全区排名106位,“西藏税务”微博共发布信息1116条,在全区170家权威微博中排名29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管理,全面提升各级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全面详实;二是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以新媒体形式解读相关政策能力仍需提高;三是政务公开落实还不够规范,信息公开制度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还需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自上而下加大培训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二是提升新媒体运用能力,进一步采取视频、图文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政策;三是根据信息公开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结合西藏税收工作实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修订工作。 

2024年,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市(地)税务机关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xizang.chinatax.gov.cn/)上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邮编:850000,电子邮箱:xzswxc66@163.com)。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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