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0739 | 文 号 | 拉政办发〔2021〕24号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3-05-11 16:55:44 |
拉政办发〔202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拉萨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已经拉萨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拉萨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为认真落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企业办事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营造稳定、公平、阳光、可预期的良好投资兴业环境,进一步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和方案;统筹协调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难点工作,研究解决优化营商重大问题;督促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组织部、市中级法院、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金融事业发展和服务中心、人行拉萨支行、八廓海关、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组成。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1人,由市政府副市长陆从福担任;设副召集人3人,分别由市发改委主任李明健、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局长李英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次仁卓嘎担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本单位负责联席会议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具体科室及联络员,确保联席会议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副主任薛刚兼任,副主任由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四级调研员杜仕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邓文胜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责任人担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研究议题,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同意后召开。根据议题确定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至各单位落实。
(二)会商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制度建立、方案制定等重大问题上,成员单位应加强协调沟通,必要时进行共同研究。对意见分歧较大的,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确保营商环境工作制度更科学、措施更具体。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责任分工,主动研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
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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