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林芝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40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2-03-10 18:15:1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人民政府网下载(http://www.linzhi.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与信息科(林芝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八一镇广福大道18号,邮编:860000,电话:0894-588978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林芝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条例》和《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藏公开办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努力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再就业、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全年各级各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26269条。同时通过听证会、网上投票、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持续完善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渠道、申请方式、申请处理、答复时限等内容。2021年,通过网上申请、信函申请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全部依法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制定《林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时限。二是严格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按照“谁发布、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对需要公众知晓的各类政府信息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发布。三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同步起草、签发政策解读文件。2021年起草发布了《划重点!2021年林芝市重点企业认定申报从这7个方面入手》《林芝市“稳市场促旅游惠民生”发放补贴达千万元》等解读文件。四是不断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实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维护政府公信力。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市长信箱”接收群众来信,2021年,共接收社会各界网民留言592条,已全部完成答复工作。五是开展“2021年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网站运行管理、网民留言办理等进行培训,努力提高全市政务公开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不断调整优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重新改版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栏目,新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专栏,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办理网民留言、咨询、投诉等互动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目前已建成以1个市政府主网站、7个县(区)政府网站和29个部门网站为一体的集约化网站,日访问人数达13400人次,2021年共发布各类信息59079条。通过关停“僵尸”“睡眠”政务新媒体等举措,持续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管理,目前,全市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133个。发行《林芝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发布市政府、市政府办文件75个;召开新闻发布会16场,涉及林芝市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十九届”桃花旅游文化节筹备情况及亮点特色、七十年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等方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2017年以来,相继将“政务公开”和“网民留言办理”纳入各县(区)和各部门年终综合考评内容,分值权重各占业务目标总分值4%以上。每月不定期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通报检查情况,2021年共检查政务新媒体11次,对内容更新不及时、已注销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关停等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1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8 | 1 | 8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496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1557 | ||
行政强制 | 79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7699.1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3 | 0 | 2 | 0 | 0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2 | 0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1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1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1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14 | 3 | 0 | 2 | 0 | 0 | 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1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林芝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与国家、自治区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信息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存在信息量不大、内容简单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存在网站接收设置不完善、答复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公开平台运行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在管理不到位,栏目更新频率低,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不够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负责”工作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严格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出现不当舆论。在做好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
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建立咨询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完善答复格式等,持续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坚决杜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同时加强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力度,努力提升理论水平。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管理。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运行管理,坚持做到主页信息日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周更新,有效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监管,持续开展政务新媒体普查和抽查工作,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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