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2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日期 2023-01-30 17:09:46

时间: 2023-01-30 17:09:46 来源: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背景色: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国务院、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机构建设,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认真对照《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行政许可、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预决算等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责任主动公开信息6000余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900余条,微信公开信息3600余条,其他形式公开信息1500余条)。参加自治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1场,自主举办新闻发布会1场。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程序,切实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2022年,区司法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管理,从文件起草阶段开始,即要求规范标注公开类型,严格信息发布审查,确保发布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进一步明确网站与新媒体管理责任分工与发布规范,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审查,确保信息及时规范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新媒体平台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依托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官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及头条号、视频号,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发布、转发、解读各项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其中“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官方网站公开信息900余条,总访问量达32.5万余“西藏司法”微信发布信息1500余条,订阅数2.1万余个;“法治西藏”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00余条,阅读量达2200.1万余次;“法治西藏”头条号发布信息1500余条,阅读量达280万次;“法治西藏”视频号发布短视频作品21条,播放量24万余次2022年,“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官方网站获评2022年度中国优秀政法网站;在中央政法委第四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评选活动中,“法治西藏”微信公众号荣登百佳微信账号榜单。

    (五)监督保障。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指导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也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操作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2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司法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标工作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仍有工作需要改进,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工作规范性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区司法厅将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一是继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着力优化公开、解读、发布的各项工作流程,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更多运用图片、音频、视频等表现形式,增加政策解读的可读性、生动性。二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优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考核监督机制,不断增强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功能,加强政务新媒体阵地建设,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影响力。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无障碍

关怀版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APP

Baidu
map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