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133 文      号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 2023-01-31 18:13:40

时间: 2023-01-31 18:13:40 来源: 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http://nynct.xiza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拉萨市林聚路29号;邮编:850000;联系电话:0891-636386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涉农会议、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载体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接受公众监督等,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在门户网站通过新闻中心栏目每日发布西藏“三农”类、部门动态类政务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目公开部门文件等信息。利用官方微信“西藏农牧”公众号及时推送自治区重要信息,并及时发布厅系统工作动态。2022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50余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0余条。加强宣传回应关切。与西藏日报、西藏商报等新闻媒体建立稳定联系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加强宣传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成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普”工作等多条新闻被《西藏日报》刊载,多条信息获西藏广播电视台《西藏新闻联播》报道。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其中新时代农业农村成就发布会获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参加自治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3次。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公开指南》《申请信息公开须知》,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及时征求公众意见。在门户网站设置“热点回应”“征求意见”等栏目,就全国先进集体个人表彰推荐名单等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及时向社会公示。主办自治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6件,及时采取电话联系、当面沟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并将21件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四是公开投诉服务热线。在门户网站设置“公开电话”栏目,向社会公布涉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互联网网络信息和不良信息举报、动物疫情(非洲猪瘟)、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农机购置补贴等投诉电话。设立自治区、市、县“三农”工作服务热线83个,落实重点工作“日调度”“周调度”措施,确保疫情期间粮菜肉蛋奶保障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仍需加强,公开力度仍需加大。二是政策解读有待加强,以转载上级部门解读文章为主,缺少主动解读。三是依申请公开程序仍需完善。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三定”规定,梳理公开内容,提升业务能力,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切实把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围绕粮食生产、肉奶增产、农牧民增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宣传工作。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认真研究,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障碍

关怀版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APP

Baidu
map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