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区住建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52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17:48:07 |
自治区政务公开办:
区住建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城乡建设、方便企业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型、法制型、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发布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自治区政府和住建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原则、目标和实施步骤,并成立了以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厅系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厅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
二是完善页面设置。在自治区政府帮助下,我厅门户网站(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zjt.xizang.gov.cn)于2020年11月正式代替原西藏建设网(http://www.xzcs.gov.cn)上线运行,先后多次改版,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满足群众需求。开设了新闻中心、机构概况、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一级栏目,下设国务院新闻、西藏新闻、网上办事大厅、住建部文件、住建厅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行政法规、常用下载、政务信息公开信息目录、招标、中标公告、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提交、依申请公开查询、政策解读等二级栏目,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和运维工作。
三是新媒体情况。目前,我厅共开设西藏住建(微信公众号)、CCB建融家园(移动客户端)、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西藏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西藏公积金(移动客户端)5个政务新媒体,均由开发商进行运维,我厅相关业务部门对信息公开进行管理。
(二)年度公开要点及推进情况
年度公开要点内容为:1.及时公开重大决策结果;2.设置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及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及时更新;3.发布权力、责任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4.发布公开部门的预决算说明及部门预决算表格;5.公开全厅“三公”经费决算;6.设立专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7.及时依法处理信息公开申请;8.设置互动交流(信访投诉)专栏,并及时回复、调处。
推进情况:一是对国家、自治区、住建厅层面目前仍适用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按不同行业领域进行了梳理汇编,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准确性、全面性;二是门户网站设置不同版块,公开的文件按版块分类,确保检索的便利性;三是明确由厅办公室、机关党委抓好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并由专人负责。
(三)政策解读工作现状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厅系统公文办理的通知》,明确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原则及要求,并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切实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保密细节及是否需要进行政策解读。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23 |
规范性文件 | 11 | 0 | 10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721批次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0 | ||
行政强制 | 0 0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0 |
(五)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3年,我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还不健全。二是门户网站服务能力还有待提升,由于缺少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导致一些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网站维护工作还不够到位。同时,未开通在线服务和互动渠道,达不到信息公开在线申请的条件。三是利用新技术、新媒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能力有待提升。四是政策解读工作仍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住建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修订完善信息公开规程和公开目录,梳理形成住建行业内信息公开资源目录,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宣传渠道。在现有的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与新媒体合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微信、APP、微博等关注度较高的新媒体平台上的公开工作。
三是完善门户网站功能,提升网站服务能力。结合自治区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 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子栏目相关内容,不断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
四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自治区层面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水平,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五是提高政策解读工作的主动性。树立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加强政策解读的主动性,在做到应解读尽解读的前提下,拓展政策解读工作的形式,以更加生动、活泼的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8日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