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555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3-15 10:48:34

时间: 2024-03-15 10:48: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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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政务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现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工作重点及本行业群众重点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统筹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信息管理,强化监督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发挥“西藏经信”微信客户端、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的作用,进一步做好集约化工作,推进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政策、工作动态等,并推送党中央、国务院,区党委、政府大事、要事以及自治区相关部门要求推送的信息,提升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2023年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

我厅2023年度不存在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二)推进行业服务信息公开。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对于行政管理职能,动态调整并在“公示公告”等栏目及时进行公告,将全厅72项权责清单事项进一步精简压缩至54项,详细完整发布了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时间等必备要素,方便群众查询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提升了政务服务的便捷度和公开度,推动职能更优化、权责更协同、履职尽责更高效。

(三)深化“双公示”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调整充实“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厅“双公示”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研究部署。落实《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双公示”工作制度》,对“双公示”工作的标准、责任、内容等进行具体明确,并对涉及我厅“双公示”目录清单及时公布,促进我厅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拟定实施《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2023年,开展行政许可194次、行政检查8次、公示行政执法信息4407条。

(四)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项目招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农牧民碘盐补贴资金年终清算服务、无线电管理局特种车辆保险、周转房维修等采购公告提前通知供应商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从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2023年,向西藏自治区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传合同履约信息化归集信息113条。

(五)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涉及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切、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点提案办理信息和结果,实现信息共享,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六)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政务公开中设置“政策解读”栏目,并同时在“西藏经信”微信公众号开展政策解读,对与行业职能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就背景、依据、目的、意义、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解读,增强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准确传递了政策意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了社会预期。

(七)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支撑。注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动态完善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由厅办公室设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清单,从领导组织、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等方面明确分值占比及评分标准,在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中不断进行完善补充,并定期向厅领导汇报进展情况。深化政民互动交流,在门户网站设置留言栏,及时回应公众关切,2023年在厅门户网站办理群众留言18件。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处置主体责任,健全会商研判、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处置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完善网站、新媒体平台管理,加强更新维护,消息发布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0

0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事项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事项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

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

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属于三类内部事物信息

0

0

0

0

0

0

0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申请人未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支持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支持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支持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政务公开取得积极成效,但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问题有:一是门户网站“建议留言”栏目部分回复的时间过长,影响在线互动效果。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还有待加强,对于一些影响行业安全、经济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信息界定不规范。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公开的制度、规范还有待完善。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所有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归类。二是严格落实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重点做好数据、经济安全等信息公开前审查。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优化办理系统,规范、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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